打假不能光靠3·15和媒体曝光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赵宇    发布时间:2017-09-20    

为了贪图小利,达到不花钱就乘坐火车的目的,铁岭妇女金某耍起了小聪明、动起了歪脑筋,花钱找人制作了假铁路工作证和铁路通勤乘车证,不想被铁岭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现查获。9月15日,沈阳铁路公安处依法对金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人民网)

2010年7月中国第一职业经理人、“打工皇帝”唐骏深陷“学历造假门”,这让我们知道原来成功不仅可以复制还能复印。自1991年央视开播的3·15打假晚会至今已历经风雨二十七载,在这些年里,一些知名品牌,重点企业时刻被推下神台,如2011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2016年的耐克“气垫门”等。

值得深思的是每当3.15的风口过后,一些涉假机构总会改头换面继续大行“造假之路”且愈演愈烈。媒体的守望者们在3.15之前做的暗访、曝光反而从侧面又成就了他们。显然打假不应该仅仅停留在3.15这一天,而应做到全民打假,时刻曝光。

文中开头所述的妇女金某,假证乘车虽未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但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追其根本,除自身的贪婪作祟外,更值深究的是那些目无法纪的违规机构。以办证机构为例,在全国任何一座城市任意一条街道上的电线杆上,我们不难发现都贴有一些小广告写着包办各种证件,去伪存真后,可信度又有多少呢!国家虽对造假罪不容赦,但是面对全地域的大覆盖假冒泛滥,监管力度确实有限。而这就体现出全民参与的重要性了。

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政府应实行假冒曝光奖励机制,城市的每个公交火车站点增设伪劣举报信箱,对于一些消费者举报来信按打假贡献程度大小实行奖励,其次,在一些工厂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厂投放百姓质检实验室,随机让消费者参与其中进行管理监督,并签订相关协议,一但违约或结果与协议所述不符,政府部门可参与其中对企业法人进行严肃处理。最后,政府质检部门应重视相关方面的投诉案件,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上述步骤,笔者相信人人成为打假斗士的日子并不会太远。


责任编辑: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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