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容错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达到“为官有为”预期目标,必须打好“组合拳”,做好容错、纠错、从严管理、有效激励机制结合文章,才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要切确统筹容错与纠错的关系。容错是手段,纠错是目的,纠错机制是系统性容错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容错与纠错是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并行不悖、相辅相成。敢于容错又积极纠错,才能引导干部既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又注意改正错误、少走弯路。要以纠错促容错,及时有效启动纠错程序,对产生风险的源头和后果进行科学评估,找出原因,确定性质,及时予以纠正,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对于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不仅要启动约谈、函询、提醒或诫勉程序,做减责免责处理,同时要吸取经验教训,及时完善法律、纪律和制度底线,避免重蹈覆辙。
要正确认识容错与严管的关系。没有从严,也就不存在从宽问题。从严管党治吏是全领域全方位的从严,是维护法纪和制度权威的必然要求;容错是从严治党框架下的容错,是从严执纪执法过程中应该考虑和把握的一个特殊情况。容错作用于改革发展的探索区,是为了更加科学地执纪问责,容错机制从制定到执行的每个环节也必须体现从严精神。要严格、准确把握容错的度,设定具体容错门槛,细化申请、核实、认定、公示和报备等流程,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要注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上一犯可容、再犯必惩,但若类似过错是由新的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也应当视情况考虑减责免责。
要准确把握容错与激励的关系。激励重在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容错则是为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消除顾虑、轻装上阵。容错也是一种激励,容错机制要想有效发挥正面促进作用,必须与多种激励机制有机结合,增强激励的系统性。要充分彰显组织对改革创新者政治上的激励、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关怀,鲜明强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氛围。要注重容错之后的后续措施,真正减轻或消除对被容错干部政治、经济、名誉、考核等方面的影响,加强跟踪教育管理,使其保持良好思想状态,快速回到正常的干事创业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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