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全国各大网络论坛刊登了普通公民王与明给十堰市检察院院长李学武的公开信,实名举报郧西县青达建筑公司老板王成兵以金钱贿赂为手段,拉拢腐蚀相关部门领导承揽工程项目,偷工减料,大肆建造“豆腐渣”工程等,并以此被称为“郧西中标王”,在被行贿官员依法受到惩处的同时,王成兵却扬言花钱就能摆平一切,至今不仅依然逍遥法外,反而更是顺风顺水继续为害一方。
郧西县青达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王成兵一没有承建项目工程的资质,而没有实力和承建工程的实际能力,可是令人想不到的是在郧西,有超过80%以上市政项目工程被其独揽,湖北《楚天都市报》曾经以“郧西县委原书记落马一公司5年中标197个项目”为题,报道了原郧西县委书记胡俟被查处的过程,其中向胡俟行贿350万元5年中标197个项目,中标项目涉及各个领域的公司老板,在报道中被称为“标王”的即是王成兵。
原来王成兵没有资质,没有实际能力没有关系,他有的是钱,有买通权力为其服务的本事。有钱是王成兵走向市场的“万能通行证”,王成兵扬言:“有钱能使鬼推磨”。他通过不择手段,拉拢腐蚀相关部门领导承揽工程项目,偷工减料,大肆建造“豆腐渣”工程等,结果把一个个官员拉下水。原郧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程骏等官员行贿受贿王成兵拉下水,尤其是“郧西标王”无资质承建的许许多多工程项目,在给国家市政基础工程造成巨大损失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同时,更留下难以彻底清除的祸根。
原郧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程骏因收受“标王”王成兵26万元的贿赂倒下了;原十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某某被免职;十堰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白章龙因严重违纪“被查处”……而王成兵却逍遥法外,安然无恙,而且“郧西标王”我自为之,工程项目照做不误。一个个新的“豆腐渣工程”“王八蛋工程”仍在不断地制造出来。“标王”为何成为“不倒翁”,为什么大鬼小鬼都能为“标王”王成兵“推磨”,成了“推磨鬼”?说穿了还是王成兵的“金钱魅力”起了大作用。
王成兵被关押7个月后,除了失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光环外,是不伤一根毫毛,王成兵何来如此“潇洒走一回”,“标王还是那个标王”?王成兵声称是“用钱砸出来的”“向十堰检察院相关领导撒钱大几百万”。原来如此!这一案件发生在郧西,案件被指定由竹山县法院进行“异地审理”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公正。可“巧合”的是,日前被免职的原十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某某不仅与落马的白章龙是“好哥们”,更是在竹山县起家,与竹山县政法系统人脉颇深,这里有着很多的关系网。难怪十堰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白章龙因严重违纪被查处,至今没有结果。难怪原十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某某只是被“免职处理”……
俗话说,每一个大王背后都有一座靠山,常言道每一个腐败分子背后都有一把强大的保护伞。王成兵之所以违法犯罪逍遥法外,若无其事,“标王”我自为之,这背后必定有保护伞支撑。那么人们不禁要问:“郧西标王”:这“猪啊羊啊”金钱白银送到哪里去?“大几百万”的钱都送给谁了?副检察长“朱某某”、十堰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白章龙们从“大几百万”中究竟分了多少?
对于王与明的举报,有关部门及时予以答复:“情况属实,已经不是新闻,但是如何处理需要向上级反映”。我们知道,有关部门此时确是“无能为力”,因为他们只能管违纪案件的查处,对于官员腐败也只能由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但是原十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某某被“免职”处理了,十堰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白章龙也因严重违纪被“查处不明”,为了“维稳”,不能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标王”王成兵也不能罚几个钱,免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免职处理”也不能代替依法调查。“腐败的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党中央的决心,任何人的腐败必须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朱某某”、白章龙们岂能免职了事,公众希望尽快看到“且听下回分解”,绝不能让一个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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