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出台后,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党委和政府要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立下军令状”彰显了完成新时期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体现了中央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
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没有任何捷径可走,来不得半点小动作,只能实打实、硬碰硬,扫帚不到,灰尘不走,功夫不到,铁棒自然不能磨成针。脱贫攻坚与百姓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青海考察之行再一次告诉了广大干部群众脱贫攻坚不是纸上谈兵,发展循环经济才是可持续发展路线,因此广大干部必须明确思路,摆正思想,坚定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必由之路的理念。脱贫攻坚要见真实效、出真政绩,归根到底要靠尊重科学规律、真抓实干来实现。打牢建档立卡和驻村工作队两个基础,瞄准贫困人口分类施策,充分发挥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着力增强他们的内生发展能力。脱贫后再送一程,巩固增收能力,这样才能让脱贫更稳定更有质量。
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应牢记精准扶贫工作的职责,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完善本乡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及时更新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精准、脱贫精准、出列精准。
作为村支两委,一要把好脱贫标准,完善程序,强化考核和评估,严防脱贫成果弄虚作假。贫困户退出,应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识别要准,帮扶要准,退出也要准。如发现扶贫基础工作存在不实不准的问题,就应该从头再来一遍,一村一户核准落实,通过仔细问、反复看,实地察、及时补漏补缺,非贫困人口被纳入扶贫对象的必须马上剔除,符合条件的必须及时纳入。二要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扶贫方针政策和各项惠农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广大贫困群众发扬“不愿苦熬,宁愿苦干”的精神,发挥群众脱贫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根据本村的资源条件,带领群众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村一品”,引导和组织群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各类合作组织发展合作经济,带领贫困群众发展。
抓脱贫攻坚,一定要从作风上找根子,要转变作风、展示作风,用作风的力度攻坚克难。要形成暗访督查通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要指名道姓说具体,该通报追责要毫不留情通报追责,在脱贫攻坚上决不能当老好人,顾面子,要敢于批评、敢于揭短。
在脱贫攻坚战中,“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传递好脱贫攻坚正能量。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和弘扬文朝荣精神,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 ,激励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共同夺取脱贫攻坚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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