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职责所在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程海    发布时间:2017-05-19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厦门市纪委公布市建设局(市宜居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教育局等21个执法、职能部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的重点内容,向市民广泛征集问题线索。(2017年5月18日   人民网)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干部是人民的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更要时刻牢记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职责所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要有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要有信念、要讲奉献,守住清贫、耐住寂寞、抵住诱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尽到一名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目的就是要通过有效严肃的查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震慑力,彰显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宗旨意识,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牢记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职责所在,争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责任编辑: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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