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制度”是纪检监察干部公正执纪的紧箍咒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栖寒    发布时间:2017-05-10    

    凡是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及违规接触被审查对象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核查属实,轻则纪律处分,重则追究法律责任,录入个人廉政档案。苏州市近日出台规定,将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强化对公正执纪的纪律约束。(5月8日新华日报)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干部打着电筒去照别人的问题,却让自己成为“灯下黑”的盲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保密纪律、办案纪律,跑风漏气,甚至接受涉案人的宴请和礼品,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让纪委的威信大打折扣,让公正执纪成为了笑谈。

    俗话说,己不正,焉能正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首先需要一支廉洁、勤政的纪检队伍。如果纪检干部自身都做不到廉洁,或为腐败分子通风报信,或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顺风耳,或直接参与到权力寻租,那么,所有的反腐部署都将成为名副其实的“纸老虎”、“稻草人”,大大损害我们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被群众所诟病。

    此次苏州市出台规定,将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是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及违规接触被审查对象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核查属实,轻则纪律处分,重则追究法律责任,录入个人廉政档案。纪委实施备案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不仅体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也是用实际行动回应了民间关于“谁来监督纪委”的诉求。“备案制度”无疑给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涂上了防腐剂、戴上了紧箍咒,纯洁了干部队伍,传达了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偏出一寸,一般党员干部的行为就会偏出一丈。所以,纪检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耐得住孤独,忍得住寂寞,保持定力,锤炼党性,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责任编辑: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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