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赴牢笼的“关爱”不值同情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黄诘云    发布时间:2017-05-05    

    “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86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我弟弟我没有管好,我们一起进了监狱,我是我们杜氏家族的耻辱!”落马后,云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杜敏含泪忏悔。(5月4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位同享“腐利”,落马共赴“高墙”;看似同甘共苦,终是自作自受。其实,类似“举家贪腐、全员落泪”的苦情戏,民众早已见怪不怪。要么是夫妻上阵敛财、要么是父子齐心捞金、要么是兄弟联手寻租……大多都是贪官在台前弄权、亲属于幕后“收租”。只要配合默契,赚个盆满钵满又有何难?殊不知,依靠贪腐装点起来的潇洒人生,便如“浪尖枯叶”一般,沉浮不过瞬间的事。

    可以说,杜敏“精明过人”,敢于“投资”、善于自保。对于收受的不义之财,或委托老板理财、或借给商人放贷。既赚取了高额回报,又规避了“痕迹风险”,着实“高明”。然而,杜敏却又愚昧糊涂。不然又怎会将亲属拉下马、共担贪腐罪恶?又怎会大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原以为统一了谈话口径、伪造了合同凭证,就可掩盖违纪行为。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作茧自缚的“小算盘”,最终都会被一一拆穿。

    据统计,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党和政府发布涉及“禁止官员及亲属经商”的规定,先后将近20份。明令虽设,杜敏却置若罔闻、明知故犯。不仅放任妻子经商,甚至主动“照顾”儿子生意。其中原因,或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利己观念;或是“封妻荫子、人人得利”的特权思想;或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暗黑规则,让原则在亲情面前崩塌、使底线在世故之中失守。加之,制度不全不精、监督不严不实、问责不痛不痒,以致“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时有发生。

    “情有邪正之分,情正则圣贤也,情邪则禽兽也”。恋家护亲乃人之常情,并不为过。可是,关爱不能“变味”,更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成为以权谋私的借口。要知道,以爱为轴心、以贪为半径,只能画出罪恶牢垣、难以描绘幸福港湾。沾染铜臭的亲情、不可自控的权力,注定是“自掘坟墓”的工具,可悲至极。

    如何遏制“全家腐”?一方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督问责,斩断谋私黑手,让权钱交易再无市场。同时,要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报告制度,通过专项检查、比例抽查,掌握“内部动态”,以防借权生财。另一方面,用日常教育召唤廉洁意识、拿榜样力量激发干事热情、以警示案例重塑敬畏之心,及时将“苗头问题”扼杀在摇篮中,避免“全家哭”的悲剧再度上演。

    古人言,“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领导干部自身硬,“糖衣炮弹”方远离。只有把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让自身清正成为“齐家标杆”,做到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如此,才能管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留住出污不染的清风。

    荆棘布满清廉路,亲情便是“第一阻”;若因私心被财扰,举家携手入监牢。的确,权力能够成就一个人,亦能毁掉一个家。也许,共谋厚益的“关爱照顾”少一点,共享天伦的自由时光,就可再多一点。


责任编辑: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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