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上述两项党内法规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新规对报告对象的范围作适当调整,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如实上报“家事、家产”。
自1995年实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开始,以“家事”“家产”为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已经走过22年,在不断的完善中,我们不难发现,这项制度,不仅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防治贪污腐败、监督管理干部方面,更是意义重大。俗话说:“治国就是治吏”,要想办好中国的事情,首先就要管好干部,而新《规定》和新《办法》的出台和推行将是最好的“体检表”,它将从防范利益冲突、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角度,扎紧制度的“篱笆”,防止领导干部的“心贼”翻墙。
反腐是一场持久战,而新《规定》和新《办法》的出台和推行,既是适应了新形势新要求,同时也回答和解决了制度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彰显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自信。相信只要我们扎牢了制度“篱笆”,必然会锻造出一批忠诚一心、纯洁向上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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