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供两个妹妹上大学,90后女孩辞职做代孕,来自贵州的深山区的小陈,2012年,在山东上完大学后,便在当地的一家公司打工,做文员的收入也比较稳定,每月能拿到4000多元。2016年,她的父亲在工地上干活出了事故,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的负担一下压到小陈身上。而她的两个妹妹都已经上了大学,一个大二,一个大三,家里每月的开销都要一万多元。当时急需钱的她,在网上看到了“代孕”的信息,并决定辞职,去上海试一试。始至终,“代孕”这件事儿 ,小陈没有对外人说起过,只有她的一个妹妹知道。谈起那个曾在小陈 肚子中呆过的“女孩”,她觉得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在她看来,通过“代孕”,那个不能生育的夫妇得到了想要的孩子,而她自己得到了所需要的一笔钱,大家只是各取所需。如果将来需要钱,她可能还会选择这条路。
诚然,符合生育政策的人群都拥有做母亲或父亲的权利。传统的伦理道德,不应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那些丧失生育能力或是意外失去孩子的家庭而言,竭尽所能为其解决生育难题,是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应有之义。代孕市场的庞大需求以及公众对“代孕合法化”的高度关注,也从侧面反映出许多家庭对“解禁代孕”的殷切期待。
尽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中删除了争议颇多的“禁止代孕”相关条款后,代孕闸口将放开的声音流于网络。但是代孕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国际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都明文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就现阶段而言,尚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对于网上的舆论,不可忽视的是,绝大多数网民对法律其实并不了解,其意见和态度往往是基于传统思想观念和原始的正义感,随意性和情绪化极强,事实上,任何一项法律条款都必须顾全出台以后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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