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的梁先生,拿着户口簿来到无为县城郊派出所办理业务。民警惊奇地发现了手写的一页……姓名写的是权某某,出生地韩国首尔,职业栏填的“歌手、音乐制作人”……对于户口簿上无缘无故出现一名明星,梁先生脱口而出,一定是权某某!因为他是14岁女儿的偶像。名字也是女儿写上去的。(4月17日新浪新闻)
关于追星,似乎可以用老生常谈来形容,毕竟在明星效应持续升温的今天,哪个年轻人没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曾经媒体报道过杨丽娟的追星经历,让人至今印象深刻,一个女孩的天真梦想也打动了华仔,最终如愿以偿见了一面。今天安徽这名小女孩的情况与杨丽娟如出一辙,而且竟然让明星真的出现在了自家的户口本上,让网友们哭笑不得,那么这种冲动,我们是可以理解还是要加以制止?但凡有个正常头脑的人都更加倾向于后者。
人总是向往美好的东西,所崇拜的明星要么高大帅气,英俊潇洒,要么美丽动人温柔可爱,都是自己的一个梦想的LIVE版,在加上戏剧中的角色魅力和宣传的作用,这些人就被美化了,人就向往了,自己美不了了,英雄不了了,但至少向往还是可以做到的,人是期望有参与感的。
对于追星也不能全盘否定,比如有些是有着绝对正能量的,例如:有了明星的熏陶,自己会改掉以往的坏毛病,注意礼仪细节。比如说碰杯时杯口低于长辈,给别人递尖锐物品时尖部朝向自己;准备充分,不急不乱;懂得搭配衣服,出门会更加讲究,懂得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更加懂得生活,知道修身养性,提高气质等等。
当然过分追星就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学生期间,很多人会去买海报、磁带、光盘等,浪费钱财,把心思花在了偶像身上,没有注意学习,甚至还会造成更严重的影响,例如:会使一些疯狂迷恋者倾家荡产,走火入魔,有的甚至是自杀轻生。有不少实例证明,大连,一名正处于青春期,富有活力的少女,因其母亲没有给她买自己崇拜的偶像张国荣的CD碟,因为过渡悲伤而自杀;温州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没钱亲眼见到偶像影星赵薇而服毒自尽……这些都是惨痛的教训。
“明星”是青少年人生的奋斗目标和奋斗动力。青少年是需要榜样的,这一点不容置疑。然而,“明星” 是我们自己发现、自己确立的,我们就会去学习去仿效,去努力提高自己,以使自己与偶像重合为一,另外,在追星的过程中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而不能盲目地去追星,去效仿某些人,有的明星在光环的后面也有许多的缺点,我们要学习的是明星们那种奋发进取、不屈不饶的精神,并把这种精神运用在学习和生活中去。像这种把明星“落户”在自家户口本上的幼稚行为,绝对不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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