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聊城中院“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级媒体、“两高”、法学专家、著名学者纷纷参与评论,一方面关注法律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谴责司法机关玩忽职守。然而,湖北十堰中院一系列“虚假诉讼案”与山东聊城中院“辱母杀人案”如出一辙,比“辱母杀人案”有过之而无不及,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据4月11日新华卫视)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十堰市中院的系列虚假诉讼案,被坑企业数十家,诉讼标的2.92亿元,查封资产价值上百亿元,其中涉嫌非法查封的就31.9亿元。可谓触目惊心!
这一系列虚假诉讼案,看似简单,但背后隐藏着不少严重的问题:比如当地“债主”李明启,被指父辈曾是司法部门领导,有很强大的后台、保护伞;比如李明启还涉嫌发放高利贷,组织一大批无业人员进行暴力追债,已经涉嫌组织黑恶势力,危害社会稳定犯罪;比如其虚构债务,拖垮了不少企业,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甚至损害了地方形象,伤害了地方招商引资环境等等。
但除此之外,十堰市中院的系列虚假诉讼案,其最大的影响与伤害,显然要数法律、法制,以及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是人们包括企业等组织的行为底线和标准,法律更是社会公平、稳定的基本保障。但在十堰市中院这一系列虚假诉讼案中,我们看到,“债主”李明启虚构债务,而十堰市中院立案以后,却在个别司法干部的左右下,密切配合,无视被坑企业诉求,进行财产查封,甚至超额查封等。原告与法院个别法律执掌者出现了合谋,被诉企业迫于压力,无奈只能就范,然后偿还一些莫须有的债务。
虚假诉讼者的目的达到了,个别司法人员可能还得了好处,但法律公平、司法形象与法院公信呢?怨声载道的企业四处诉苦、举报甚至上诉、上访,十堰市中院,也渐渐被李明启等人推上了风口浪尖。最后,法律威严受损、法院和其司法形象塌陷。
事实上,早在2016年3月14日,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就对李明启涉嫌虚假诉讼案立案。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李明启依然在干着虚假诉讼的勾当。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国家确定的发展方针与战略原则。而在湖北十堰市中院,却存在着一系列的虚假诉讼。李明启虚构债务,提起虚假诉讼,已经涉嫌虚假诉讼罪;而该院个别工作人员,充当李明启的帮凶,明显涉嫌失职渎职甚至腐败。对此,当地甚至上级相关法院、检察院等管理部门,且莫再无动于衷了,更不能无视与放任这样的虚假诉讼一再损害司法公平与形象,一再狠挖法律的墙脚、法制社会的墙脚、政府的墙脚甚至是国家的墙脚。
相关新闻:揭秘湖北十堰中院一系列虚假诉讼案背后的黑幕
http://www.cnxhtv.cn/fangchan/zixun/2017-04-10/184796.html?from=singlemessage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