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批准下属以党日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书记(副会长)李小平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4月9日 新华网)
在我国,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大致由传达中央文件、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开展组织生活、讨论工作计划等方面组成。近年来,各地党日活动的形式日益多样,既有走出去的参观学习,也有请进来的报告和讲座。但无论形式怎样变,都与吃喝玩乐和游山玩水无关,极少数党员干部“别有用心”地为公款旅游披上了“党日活动”的外衣,不仅严重触碰了纪律的“红线”,更让自己的党员身份蒙羞。
在党中央对“四风”问题三令五申的当下,明目张胆地奢靡吃喝之风少了,但披上“隐形衣”的违纪行为却并没有完全被禁止。从高档酒楼、娱乐会所到私人厨房、单位食堂,从公款旅游到“党日活动”,无论形式怎么变,顶风作案的违纪行为并没有发生改变。对于这些不把心思放在如何为人民服务上,却执着于与纪检部门“长期作战”的党员干部来说,享受的只能是一时的“痛快”,大多数时间想必都在担心东窗事发的恐惧中度过吧。更严重的是,一旦违纪问题被查处,相关党员干部就必将面临人民群众的唾弃和党组织的抛弃。
笔者认为,要对公款旅游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既要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和意识培养,也应该对当下主要的公款旅游形式进行精确的识别。无论是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还是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出游,又或者是未经批准私自从旅行社公款出国旅游,都应该引起广大纪检部门的重视。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应从重处理,以儆效尤。
别给公款旅游披上“党日活动”的外衣,也别动任何歪脑筋去铤而走险。党员干部们精神上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应该来源于对人民群众的奉献和服务,绝非享乐和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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