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拒乘高铁是失信者该有的惩罚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王正南    发布时间:2017-03-22    

    3月20日,一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男子,竟妄图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来办理临时乘车证明购买高铁车票,结果被南城车站派出所民警当场识破。(3月21日中国江西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社会诚信建设越来越关注,“黑名单”制度的落实范围逐步延伸,动车和高铁也逐渐加入了“黑名单”制度的执行范围,而类似新闻中这样欠钱不还的“老赖”被铁路部门拒乘动车、高铁的案例每年都有不少,此举看似无情却有情,是对失信者该有的惩罚,如此才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有助社会诚信文明建设。

    近年来,由于社会公共管理中部分免疫功能的缺失、失信成本低等因素,不讲诚信的“老赖”越来越多,倘若不加以治理,终将导致社会诚信缺失、价值观念扭曲、市场秩序混乱、法律尊严受损等恶劣影响。

    先前对于“老赖”的治理多限于道德层面的约束,采用的多为公开曝光个人不诚信行为等手段,而这样的惩戒犹如给“老赖”挠痒痒,因为对于“老赖”而言,本身就不会在乎颜面,所以惩戒效果显然很难尽人意。在笔者看来,要治理“老赖”还得依靠制度的约束和法律的惩戒,而建立“黑名单”制度以及类似限制失信者不得乘坐指定等级火车的法律等手段则显得更为有力。

    当然,要根治失信的“老赖”,拒乘高铁的惩罚力度尚且不够,尤其对于那些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老赖”应该限制不得乘坐所有火车、汽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当然法律惩处更是不能缺少的。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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