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的布局已然形成,反腐锋芒逐步有序伸向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基层领域。(1月9日《法制日报》)
随着反腐的深入推进,一些社会组织内部存在的用人腐败、经济腐败、事务腐败暴露无遗。一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暗中连在一起,顶着“官帽”,代替行政收费,企业不经过这些中介服务,就别想拿到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为企业办事设置障碍、造成了直接的负担。
而深究其源,就会发现这些“红顶中介”仍是行政权力的“孽胎”,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中,一些被改革部门以行业协会等方式继续把持原部门利益;二是简政放权中,一批中介机构相继成立,承接已取消的审批权,继续谋取垄断利益。三是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社会组织在短时间内集中爆发式增长,内部良莠不齐,相应的监管跟不上,客观上纵容了“红顶中介”充当行政权力的利益“代理人”的行为。其实,一些社会组织之所以存在腐败问题,“病灶”在于和行政权力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在人事、财务、归属上与行政权力机关没有彻底“脱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各级地方都在强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旨在营造政治生活的清风正气,树立党风正、政风纯和干部作风优良的阳光形象,以赢得民心民信,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但一些地方在落实正风肃纪的过程中,披上了“隐身衣”,穿起了“黄马褂”,变换了形式,玩起了花样,把大行不正之风的场所从地上换到了地下,将公款吃喝的地方俺藏在不起眼的农家乐、机关食堂,打着培训的幌子在公款报销中虚报、多报,虚列开支;一些社会组织更是以公益之名行权钱、钱名交易之实,成为权力者结交老板、挂售字画玩艺的“乐园”。社会组织的监管缺失,腐败滋生无疑是推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拦路虎”。
根除社会组织腐败关键在去行政化。“红顶中介”之所以猖獗,敢于明目张胆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乱收费,甚至行使行政权力,实是借着背后的行政权力机关的纵容和支持在“狐假虎威”,让企业不堪重负。不破除“红顶中介”,则难以扬清风树正气,则难以厘清社会组织与行政权力之间的边界,则难以形成政商间“亲清关系”,则难以将权力彻底地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就是与权力彻底“脱钩”,让社会组织彻底摆脱与行政权力机关在人事、财务、归属上的关系,实现彻底的独立的社会化运营,不得以任何名义行使行政权力或充当行政权力的利益代理人。但去行政化并不是要限制社会组织的正常发展。相反,与权力“脱钩”的社会组织才可能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摆脱权力机关的束缚,在健康的制度环境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释放最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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