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都昌县委宣传部获悉,近日,该县徐埠镇发生两起村民疑似食用自摘的野生蘑菇,导致5名村民中毒死亡的事件。该县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调查处置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全力抢救入院治疗的中毒村民,积极处置善后。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加强警示宣传教育,避免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来源8月10日《中国江西网》)
随着夏秋多雨季节的来临,崇山峻岭中野蘑菇趁机疯狂生长,因其味道鲜美,被广大老百姓堪称为一套餐桌上的“佳肴”。因此,每逢野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全国各地惊现当地村民争先恐后上山采摘蘑菇的景象。然而,看似味道鲜美的野蘑菇,却破坏了无数的家庭,让多少人尝试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如:5月24日,东莞5名五金厂工人上山采蘑菇吃,致4死1重伤;8月2日,广元市平溪乡村民采摘野蘑菇食用后,至三口之家2死1伤等。
据科学研究表明:野生菌一般都带有毒性,其毒性跟野生菌的种类、烹饪方法和个体的差异都有关系,且毒性强弱与生长季节有关,其中生长在夏秋多雨季节毒性最强。毒蘑菇误食后,其有毒成分对人体的肝脏、肾脏、消化系统、凝血功能、神经系统等都会造成损伤,当食用超过一定量后,则会导致死亡。那么,如何避免悲剧不再上演?
首先,提高自身辨识能力。我国毒蘑菇约有100多种,引起人严重中毒的有10余种,如今,很多农村地区都是老人、小孩,他们缺乏对待事情正确理解和辨识力,对有毒野蘑菇判别不准,抱着侥幸心理。其次,守住舌尖上的美味。对待来历不明,不知是否有毒的采摘食物一律不食用。笔者呼吁:宁可不食,也不可错食。再次,加强安全教育,学会自救技能。当发生误食野蘑菇中毒后,能够根据中毒症状,正确判别,争取最短的时间内就医,同时开展自救。最后,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防止农民采摘的野蘑菇流向市场、流向餐桌,以免造成更多的人误食中毒。
面对剧毒的野蘑菇,是选择舌尖上的美味还是选择舌尖上的安全?笔者认为:野蘑菇虽美味,但生命只有一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误采、误食给人生留下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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