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理应“清廉到底”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孙翔隽    发布时间:2016-08-11    

     吉林省松原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明章曾经是一位质朴的农家子弟、党龄40余年的老党员。他从农村大队干部做起,直至升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也曾热血豪情、兢兢业业,也曾严于律己、恪守底线。然而,随着职位的提升,他对自身的要求越来越低,把单位看作不受任何监督的“独立王国”,随心所欲,最终晚节不保,在退休后仍难逃纪法惩处。2016年4月29日,姚明章接受组织调查。6月12日,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独断专行,尽显“家长”风范

    自2006年2月,姚明章由松原市政府副秘书长调任松原市林业局局长以来,他认为林业局就是他的最后一站,觉得自己清廉一生,理应在退休前“潇洒潇洒”。 2007年至2013年8月期间,未经班子集体研究,姚明章私自决定将14人招聘到市林业局工作。这些人都没有正式的编制,由市林业局自己负责开工资。

   未经审批,他先后为局机关购买两辆轿车和一辆二手越野车;私设500余万元的小金库作为自己的“私人钱包”,随意支出,其他人员不能染指分毫。

   对于这些行为,他认为这不是一言堂,而是:办事效率高,是有能力、有魄力、敢担当的表现。

  利欲熏心,无视纪律不要尊严

    不仅在单位兴风作浪,他还把贪婪之手伸向了身边的同事和下属,有选择、有目的地打着屈尊“借”钱的幌子伸手要钱,而且大多有借无还,借钱是假,要钱是真。

    2010年夏天,姚明章以急用钱为名给时任长岭县林业局局长金某打电话想借款10万元,当时金某口头答应帮助想想办法。姚明章见迟迟没有下文便亲自“登门拜访”,强行从金某手中“借”到10万元。此后,姚明章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向其下属刘某、柴某分别借款10万元。以上30万元直到其落马都没有归还。

    这些行为,不仅是个人道德败坏的表现,更是涉及到了违反党纪国法,妄图在最后的时间利用手中大权“潇洒潇洒”,我党怎么能够容忍?习总书记提倡“不忘初心,永葆党性”,就是要我们全体党员认真警惕,思想上不要“抛锚”,行为上不能“越线”,永远记住,作为党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永恒的宗旨。人的名,树的影,做人都希望能够留个好名声,望全体党员守住心中的坚持,切勿学该同志“晚节不保”,理当“清廉到底”!


新闻来源:http://news.12371.cn/2016/08/10/ARTI1470782837927187.shtml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