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中纪委完成对17名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申查,其中有14人被开除党籍。
在中纪委对这14人的违纪案件通报中,出现了“妄议中央”、“培植势力”、“欺骗组织”、“违纪安排人事”、“搞拉票贿选等非法组织活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接受宴请”、“对身边工作失查失管”、“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不按规定上缴护照”。这些新问题,看似“新”,其实只要认真学习和理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相关解释后,就觉得这些问题是由来已久的,这些问题和对相关严重违纪行为的新型处理办法,突出了党中央管党治党的决心,从深层次上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
今天,十个新提法的出现,对14名严重违纪人员的立案审查,就是管党治党中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进步。
把纪律挺在法前,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措施。只有把纪律挺在法前,才能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对14名严重违纪人员的处理,是对《准则》和《条例》严肃执行和实施的结果,从这些案例中提醒全党,警示全党,告诫8800多万共产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徒法不足以自行,章程勿须摆设”,《准则》和《条例》不是吃素的,谁敢越红线,谁就身败名裂。
随着《准则》和《条例》贯彻执行的深入,今天有十个新提法,明天不只十个新提法,因为《准则》和《条例》对党员干部的方方面面都有考量,对党员干部的语言行为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因此只有把纪律规矩铭刻于心,落实于行,在一切语言和行为中“一字不走样”地执行下去,才会成为一名遵纪守法者,否则就有可能成为第十一种提法或更多新提法的“示众者”。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执政党,拥有8800多万党员,人们常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要管理好这样一个组织,没有严格的纪律制度、规矩来约束是不行的,对那些腐败分子,违规违纪者不加以严肃惩诫,更是不行的。比如“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虽然是一个纪律问题,但违反这样的政治纪律带来的破坏就远比贪腐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加严重,它可以达到动摇民心,煽动民情的程度,甚至是动摇军心,影响党的集中统一。这就是今天把纪律挺在法前,把政治纪律提高到一切纪律前面的根本目的。
治党就是要用纪律治党、制度治党。十种新提法对严重违纪14人的处理,就是营造党的政治生态,就是治理党内政治生态污染,只有营造党的良好政治生态,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才能实现政通人和,才能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才有可能实现中华民族的百年复兴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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