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周工作日在山亭居住不少于3天。”近日,微博上一则关于“山亭区要求干部每周在山亭居住至少三天”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对承诺书的居住要求是否合理提出质疑。今天下午,山亭区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历史遗留问 题,山亭部分干部在枣庄市中区等地居住,该做法是为了给山亭当地聚人气,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治理部分干部“走读”问题。(新浪网 7月23日)
当地为何要出台这个规定?让干部签承诺书有何依据?对此,枣庄山亭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朱宗峰说,这个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历史遗 留问题。他说,山亭区成立于1983年,由原滕县东部8处山区乡镇和原齐村区北部6处山区乡镇合并组成,由于建区时间短,经济基础薄弱,历史遗留问题等, 部分机关干部纷纷住在市中区等地,到山亭“走读”上班,一定程度上造成不便。为了让广大干部干在山亭、住在山亭,让山亭变得更有人气,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区委有关部门之前出台了相关规定,并于近期动员广大干部签承诺书。目前,在山亭当地,包括朱宗峰在内的许多干部,都已经签了这份承诺书。
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干部至少在本地居住三天的做法能否地达到预期效果,值得商榷。需要明确的是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效的产业链结构,需要因地制宜发展本地优势,招商引资拓宽经济发展渠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必须考虑到实际情况,这种做法不仅不能有效地拉动经济,反而给当地干部们制造了不方便。当地制定此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当时采取的方式却不能够达到很好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制定该政策的意义。拉动本地经济发展有很多的方式,这就需要制定政策的部门勤动脑多走访,真正地为百姓分忧解难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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