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拜“假和尚”为师,“荒唐事”何时能止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鑫    发布时间:2016-04-19    

   【中华时报/中华新闻通讯社 讯】今天,中纪委通报了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的调查结果。刘志庚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纪检机关共查出其六类问题,其中包括“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

    近年来,中国官场迷信现象日趋严重,官员迷信风水的新闻屡见报端,从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把烧香拜佛当“精神支柱”,到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常在家烧香拜佛求保佑,再到刘志军在办公室摆靠山石等等还有很多,官员们的这种行为可以用荒唐之极来形容,严重的玷污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此等不良风气必须扭转。

    在这起事件中,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迷信程度更是荒唐至极。事情起因于2004年,刘志庚与一个法名“印弘”的“和尚”相识。刘志庚为“印弘”调整风水改变命运等说法所迷惑,渴望不断高升的他,拜“印弘”为师。更可笑的是“印弘”竟是假和尚,被寺庙驱逐下山。此后刘志庚曾指示樟木头镇政府收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理由是“民营企业不能投资旅游产业”,可见刘志庚不仅迷信,还干扰地方经济,实在是一个彻头彻脑的昏官。

    从刘志庚的迷信经历来看,归根到底,在于他对“前程”的不确定性预测。正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所说,“我们国家选拔干部类似‘伯乐相马’,而不是公开竞争的‘赛马’,这使得官员升迁,更具有不确定性和神秘性。”怕拼不上去、怕被挤兑下来、怕东窗事发……当一切程序正义不能安抚部分官员的神秘主义忧虑之后, 风水迷信就成了希望高升的寄托。

    可以说,刘志庚的上述行为的出现,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8条明确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虽然有禁令在,但可还是有些官员,明里暗里还在那里求神拜佛,甚至搞些迷信活动。一些网站为此专门辟出这样的专题—“中国官员为何迷信”。尽管这些官员只是官员群体中的极少数,但这种现象值得探究。

    因此,真要拯救迷信的官员,不是谈谈话、或者开几堂党课就能解决的问题。最核心的“处方”还是两个:一是要大刀阔斧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并建立起一套更加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制度体系,彻底扭转“因人而异”的政绩考评标准;二是将所有的公权力都送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更公开透明的监管防止权力动了“歪心思”,只有这样才能指引官员走“正路”。


责任编辑: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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