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中华新闻通讯社 讯】专家认为,由于所剩样品过少,按现有检验技术,仍无法查清导致伤害的杂质成分。
针对媒体报道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涉事企业)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严重不良事件的报道,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如下情况:
从前段时间报道出来的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到现如今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致盲事件,我们不得不问,究竟还有发生多少事故才能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的曝光,在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尤其是爸爸妈妈们,对毒疫苗事件一顿口诛笔伐,更是在爸爸妈妈们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更是到了谈疫苗色变的地步,在初期事件为通报之前,爸爸妈妈们不知道是应该继续打疫苗还是不打了。这说明了相关部门在情况通报方面、相关技术指标说明方面没有做到位,让大家对疫苗安全失去了信心。通过毒疫苗事件,我们应该充分的认识到对于事件真相的通报和宣传极其重要,同时社会公众在应对类似事件时还应该更加理性,不应盲目传播未核实的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这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我们在汲取了山东济南毒疫苗事件的经验后,在面对天津气体致盲事件时,不仅需要严格调查事件真相,严肃查处,对涉事企业、个人要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树立典型,做到以儆效尤。我们从查处的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罚款并要求停产,尽快查明原因。
众所周知,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和疫苗一样,都是用于人体,是与人的生命安全密不可分的,为何一些人胆敢与生命为敌。我国始终坚持的是以人为本的理念,然而一起起的事件,却以人为敌,伤害着人的身体甚至是生命。对于这样类似事件,相关部门在调查和处罚时,不能止于罚款,同时我们不禁要问相关部门的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督何在?监管形同虚设?
当一次次的事件发生后,我们总是在高喊要汲取教训、总结经验,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然而事与愿违,在总结经验教训后,类似事件依然发生,所以我们在高喊口号的时候,还应该把总结的经验教训落实到工作中去,落实到监督管理中去,做好全程监控,还要求各企业不能过度追求利益,更应该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和企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感服务大众,实现双赢,同时社会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监督,而且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盲目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我相信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的明天将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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