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中华新闻通讯社 讯】当前,改革攻坚任务繁重,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高压反腐态势不减,一些干部产生畏难、观望的想法,“求稳怕错”,担心“做多错多”。去年以来,广东佛山市推出“三个区分”履职容误机制,尽职或免责,失职必追究,为改革创新者撑腰。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在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的前提下,改革创新者的步伐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然而广东佛山市推出的“三个区分”这一制度为工作者提供办事动力及相应的约束力,因地制宜的完善了法律的漏洞,根据具体情况对积极防控风险、决策公开透明、维护群众利益、探索性试验、旨在改革的无心过失等6种情形,免予责任追究或从轻、减轻处理。这一制度的实施和落实,从各方面都大大激发办事能力,提高了办事效率,推动了创新制度的发展,所取得的成果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而另一方面,严格的“赏罚分明”也是对合理的政策方针、制度贯彻实施的一种保障,佛山市“三个区分”政策明确表示对有规不依、借改革名义谋利、阻碍改革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等3种情形“零容忍”,一律不准免责或从轻发落。这充分体现出政府在为干部“撑腰”的同时,也会把必须遵守法律、纪律放在首位,由此可见其重视程度以及他的重要性,以“恩威并施”的制度来推动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与创新。
这一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反之,强大的约束力为干部群众提供了办事的分寸。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需要这一制度的支撑,干部办事的顾虑需要这一制度的保障。和谐中国的建设需要大家结合自身实际,因时因地的学习“三个区分”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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