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时报讯】近日,我网收到万宁市东澳镇岛光村委会六个经济社群众联名举报投诉材料,投诉岛光村委会主任陈圣军以不正当手段侵吞岛光村委会六个经济社共有的集体土地二十八亩,并将这些岛光村委会六个经济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出售给别人获利几百万元,东澳镇岛光村委会六个经济社群众不停上访维权,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村民代表提供的投诉材料称:在位于东澳镇嘉神公路东侧,属于岛光村委会个村民小组共有的十二亩田地,原是陈毅章钛厂,2004年万宁市政府,镇政府已经确权为岛光村委会七个村民小组共有土地,村民在这十二亩土地上也耕作达十二年之久,但岛光村委会主任陈圣军却凭借手中村主任权力,未经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也没有讨论通过,村委会主任陈圣军利用掌握村委会公章的便利,私底下以约叁佰多万的价格卖给东澳厚福仔村的陈关雄所有,中饱私囊。
记者通过投诉代表岛光村委会中村代表了解得知,当时陈圣军为了达到私卖土地的目的,私下找来七位村中老人,每人给个三千元,以村委会的名义给这七个人办了土地使用手续,但并没有经过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也没有经村“两委”讨论通过,就这样以这种不正当手段把本属于村委会七个村民小组共有的土地给私卖了,他个人获利几百万,全村群众意见都非常大,不断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但一直没有任何回复。

村民代表提供的投诉材料还称:位于东澳镇岛光村委会大村口对面十六亩坡地,村民正常耕作已久,陈圣军利用掌握村委会公章的便利,私下在2015年6月将其中六亩土地以六十万的价格私下卖给别人,同年又将十亩以八十万的价格卖给他人。共获利壹佰肆拾万元,对陈圣军这种私卖集体土地的行为,村民在跟他交涉的过程中还被他威胁。村干部利用掌握公章非法私卖集体土地的行为根本就是非法的,这些交易协议也是不成立的。
这种村干部私卖集体土地的事情,最容易引起群众与政府的矛盾,最容易引起群体事件,也是引起社会动荡的因素,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条款后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对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非法获得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依据《刑法》,视情节严重程度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责令退还。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并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村民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表决不同意,村委会就无权出让土地,如果已经即成事实,对万宁市东澳镇岛光村委会主任私卖集体土地行为,村民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村民代表大会也可以把现任村委会罢免了。对村委会干部的这种违法行为,地方政府应该有所作为,维护村民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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