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赵一存 北京报道)备受关注的内地知名演员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离婚案18日下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审,随後,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亦在同一地点开审。据悉,庭审前王宝强新增一项诉讼请求,要求马蓉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人民币,目前庭审细节暂未可知。有内地专家表示,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指导性案例对《婚姻法》第47条内容进行补充之後适用本法的案件之一,不过,预料女方不会被判净身出户。
今年8月,王宝强发布微博,指马蓉与经纪人宋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并停止与宋的合作。後王宝强到法院起诉离婚, 要求子女抚养权、分割9套房屋及其他财产。马蓉亦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除微博并道歉30天。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舆论关注。有分析指,此案如何审理,关系到中国社会风气的未来走向,如果马蓉多年的婚内出轨依旧可以分得巨额财产,那麽未来中国婚内出轨事件将更加猖獗。据悉,庭审前,马蓉已向法院申请,其本人不出庭,并申请不公开审理。
大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中午12时左右,朝阳区法院门口已聚集了大批媒体,另外还有诸多围观群众,甚至一度堵塞法院门前道路,安保人员在现场拉起警戒线,有四五辆执法车辆停在现场。13时左右,安保人员开始分散人群。13时10分左右,王宝强和律师乘坐红色小车抵达法院。记者看到,王宝强一身黑衣,面无表情,脸色略显憔悴,整个过程未发一言。
随後,法庭进入庭审阶段,大批媒体在法院门口守候。晚18时左右,王宝强换乘黑色轿车离开法院,现场法警和特警亦悉数离开。截至18日晚19点,庭审细节暂未可知。不过,据王宝强律师表示,开庭前王宝强一方新增了一项诉讼请求,要求马蓉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人民币。
最高法日前发布指导性案例,对《婚姻法》第47条内容进行补充,指出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少分或不分财产。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小勇告诉大公报,此案适用於本法,不过,对於有分析认为「若马蓉出轨并卷款转移财产证据确凿应净身出户」,他则表示并不认可,「这一方面取决於王宝强关於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是否充足,另一方面还取决於被告是否同意离婚。如果王宝强提交证据充足,也只能成为酌定的情节,但不是法定的证据,所以过错方可以被申请赔偿精神损害,而不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
对於最终审判的预期,白小勇表示,因此案案情复杂,涉及金额较大,按法院审理普通程序,预计将在六个月之内结束。不过,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再有上诉,时间将会延长,「最长一年应该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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